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新《条例》
近日,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领导带动、上下互动、全员行动”,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持续推动“过紧日子”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和集中交流研讨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并围绕贯彻落实举措开展交流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各项节约措施,确保《条例》在该中心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严控机关运行成本。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办公用品、设备及耗材使用量,严控印刷品数量和发放范围,严控展板、横幅、标牌、奖牌等制作,精简会议培训和各类活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对已达到使用年限,还有利用价值的电脑以及办公家具修复后继续使用。同时,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践行节约用电用水理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电脑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等。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财会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及时召开整改会议,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并明确具体整改时限,逐项盘点销号,限期内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对以往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类似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是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机关财务支出审批流程,所有经费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由财务初审,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对单笔经费支出超出3000元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必须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并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今后,该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