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强化“四大监管”,着力“四大提升”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加快推进智慧化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有效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快推进智慧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度。充分依托市县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运用“串通投标分析系统”,对舒城县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常态化在线监测,同时作为投诉、举报线索处理的手段,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及时公开,并分类归集到相关板块整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2024年度通过大数据预警分析系统,分析项目并获取线索,已完成行政处罚2个。
二、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协同性。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招标文件会商机制,破除隐性门槛和壁垒,严格制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科学合理设置评标办法,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做好事前规范;对我县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进行联合抽查,严肃事后惩处,2024年度共开展8次标后履约检查,检查项目17个,发现问题13个,要求招标人收缴违约金共2.2万元。
三、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提升监管科学性。主动适应发展需要,坚持审慎包容原则,在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照《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初次发生不良行为予以政策教育,对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让市场主体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执法的“柔性度”与“刚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健康的动力和活力。
四、全链条规范管理,打造立体监管体系。联合住建、交通、水利、人社、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建立考勤制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查实的突出问题给予公开通报;常态化开展“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落实交易项目“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实行全链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