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管局: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信用金寨”建设,今年以来,金寨县公管局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应用,助力全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强化信用承诺正向激励。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减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减收、免收诚实守信企业投标保证金,扎实推进企业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今年以来,共免除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保证金6710家次17.27亿元,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16782份37.12亿元,指导帮助8家中标企业获得“中标贷”8笔1030万元,进一步降低守法诚信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制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可以将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列为信誉要求。2024年8月29日,《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指导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但同时符合规定情形的,符合投标信誉要求,否则,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严格执行“一项目一考评”规定,切实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日常考评与监督,提高招标代理诚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先后对19家(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考核扣分。二是扎实推进中标企业标后诚信履约,会同县委督查办、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人社等部门,开展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标后履约联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落实整改,指导敦促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企业标后履约失信行为违约责任。今年以来,共组织标后诚信履约督查检查8次,督查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99个,发现问题35个,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敦促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兑现中标企业不诚信履约违约金18.26万元。(撰稿人:张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