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多举措提升招投标领域投诉处理效率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舒城县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4-09-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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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形式的投诉,如何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减少投诉处理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面对这种情况,舒城县公管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提升投诉处理效率,确保项目按时落地。

一是异议阶段提前了解,提前准备,“打有准备之仗”。因法律法规规定,异议阶段的异议事项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处理。实际因处理时间和审查方式的原因导致一些情况复杂的异议人对异议结果不满,转而提出投诉。舒城县公管局在异议阶段不参与调查处理,但在处理全过程会予以介入了解,为下一步有可能出现的投诉做好准备。

二是制定办案“进度计划”,完善投诉处理期限预警机制。投诉案件受理分类后,绘制案件“倒排工期计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依照上述处理流程,采取日报告形式,每日下班前汇总调查处理情况。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案件应在30个工作日时限内处理完成,我局投诉案件办理时间平均为十天左右。

三是开辟决策“绿色通道”,优化办案“最后一步”。构建涉诉事项处理立案、调查、会审、决策、执行、建议“六分离”工作机制。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一事一议,快速推进法律审查、会审决策等程序,以分秒必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完成投诉处理,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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