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四举措”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金寨县公管局发布时间:2024-09-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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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用,细化工作举措,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县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558个(含徽采商城采购),预算金额13362.09万元,成交金额10614.9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747.16万元,资金节约率20.56%;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056个,电子化率100%;开展不见面开标项目 839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221个。同时,为105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采购信息的发布、采购合同的公开规范提供在线审核服务和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均未发生差错,受到采购各方主体的一致好评。

一、坚持学习赋能,让采购队伍增活力

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学习相融合,引导采购人员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采购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内部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同时,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增强服务意识,让采购执行有能力

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市委“十二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和县委“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落实”的部署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树立“迅速反应,立即行动”服务理念,坚决纠治“六不”作风,创新“上门+回访”服务,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优化营商环境,让惠企政策有效力

对标对表省、市营商环境指标季度评价标准,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改革精准发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免收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严禁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四、强化岗位管理,让廉政建设有威力

因岗设人,以岗定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分段管理,负责前段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该项目的后段采购工作,负责后段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该项目的前段采购工作,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开标,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和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最大限度的减少各市场主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之间的集聚,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撰稿人:郑凤鸣、汪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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