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公管局积极开展招标会商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裕安区公管局发布时间:2021-11-23 11:15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收藏

为加强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组织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裕安区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会商工作。

一、成立会商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公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标会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会商工作。

二、规范会商组织程序。符合会商条件范围的项目,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向区会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会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召开会商会议。一般项目由区会商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召开会商会议,重大项目由区会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会商会议。

三、贯彻落实会商结论。会商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会商结论,由区会商办公室形成会商纪要,由项目招标单位及招投标主管部门落实会商结论。(业务股)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