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安市2024年度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公管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发改委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六安市2024年度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县区)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
二、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确定抽查项目,随机确定抽查人员,抽查结果按规定公开。
三、抽查内容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问题条款等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最新文件要求。
四、抽查安排
抽查组织:抽查工作由市公管局牵头组织,每月抽查不少于一次,随机确定检查市县区与被检查市县区,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抽取比例不低于当月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的30%。抽查人员由随机确定的检查市县区自行安排。
抽查整改:检查市县区每月抽查工作完成后反馈检查项目情况。对抽查发现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的,项目所在辖区公管部门应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纠正、立即整改,并及时汇总反馈整改情况。
抽查公开:市公管局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全市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统一公开。各县区公管局同步公示本辖区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可结合自查整改情况)。
五、抽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抽查质量。市及各县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主体应积极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二)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问题项目所在辖区公管部门应督促责任单位针对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市公管局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确保同类问题整改到位。
2024年3月15日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