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评审专家,平台服务机构:
经研究,现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案
根据《六安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指〔2022〕11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保护群众生命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统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协助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负责,各科室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平台服务的人员包括物业、保安人员等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落细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防控物资保障、日常督查、抽查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组织局办公室办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及平台服务保障人员一律在农科大厦一楼东门入口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上班全程戴口罩,每日进行办公场所消毒,做到不聚集, 非工作需要不串门。外来办事人员须全程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体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办理业务的,需提前备好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参与开标、评标、拍卖的项目实施单位代表、代理等中介机构人员、评委、竞买人等在遵守前述规定同时,必要时需提供 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责任科室:局各科室,中心各科部、平台服务人员等)
(二)统筹安排交易项目。疫情防控期间,优先保障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局、中心有关科部要立即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釆购人、出让人、拍卖人)及其代理机构, 做好项目交易先后顺序(包括日程)意见征集,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项目交易计划,报局分管领导备案,有序推进。(责任科室:局交易备案一科、交易备案二科、交易督查科,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政府采购服务部、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信息技术科等)
(三)提高交易项目线上办事覆盖率。凡是线上能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任何科室部、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拖延时间办理。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的项目交易申请、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澄清答疑、不见面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日程和场地安排、保证金收退等,凡是达到线上办理条件的,全部实行线上办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一律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恢复期间,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的客场设在没有疫情的县区,评委从客场所在的县区随机抽取。要加强对市本级及县区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位的统筹,发挥交易平台资源最大效应。公共资源交易恢复期间,需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集中评标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需提前提出申请并获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市场主体需办理CA数字证书等事项,提倡在线办理。(责任科室:局各科,中心各科部、平台服务人员等)
(四)加强入场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出入口统一管理,所有进场交易和办事人员一律从指定出入口进出。凡进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实行严格的登记,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配合身份核验,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进行安康码、行程码核验。凡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的外来人员(包括业主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评审专家、竞买人及其他外来人员),需要提供 48 小时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符合要求的人员方可入场。对入场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或前28天有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有发热等症状, 未排除传染病者,一律不得进入交易场所。(责任科室: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平台服务人员)
(五)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各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釆购人、出让人、拍卖人)、代理机构等务必遵守以下规定:1、开标、评标环节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代理机构限派 1—2 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开评标服务工作,招标采购单位限 1—2 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代表;2、参与当天现场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均 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工作区域前洗手消毒,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 自觉做好安全防护;3、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现场竞买人员,每家报名单位只限 1 人出席现场出让(拍卖)会。(责任科室:局交易督查科、中心各科部、平台服务人员)
(六)加大现场环境消毒通风。办公区、开标区、评标区、监控区、专家抽取室、电梯间等区域每天实行早、晚两次消毒、通风处理;交易大厅等区域每天进行3次消毒、通风处理。(责任科室:局办公室,中心建设项目服务部、平台服务人员等)
(七)加强疫情应急处置。(1)加强进场管理。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等人员或者安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一律禁止入场。 对体温异常等人员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2)加强交易过程管理。局和中心现场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开评标场所内动态,加强巡查巡防,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等人员,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对异常情况登记在案。(责任科室:局交易督查科、办公室,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等科部、平台服务人员)
(八)依法依规执行防控规定。按照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不戴口罩、不配合登记询问、不接受体温测量、安康码、行程码核验的人员,将实施劝离,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对不服从现场管理规定、故意造谣传谣、起哄闹事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行为,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机关依法处理。(责任科室:局办公室、交易督查科,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等各科部、平台服务人员等)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提高工作站位。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和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两手抓、双到位,努力减少疫情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影响,全力保证我市公共资资源交易健康有序推进,助力全市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 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责任,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负责人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履职不力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三)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局办公室准备好充足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交易场所消毒和进场交易的市场主体、现场监管和服务人员提供必要安全防护保证。
(四)加强工作督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人要加强日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和项目交易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