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项,资金总额729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69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6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办案、查案经费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单位职能要求受理并查处招投标中投诉举报案件。
项目内容:外出办案差旅、租车。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
差旅费1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交通费用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招投标成本及房租等经费312.1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安排152.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1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实际工作。
项目内容:用于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光纤信息维护、办公设备购置、保安保洁费用、日常办公耗材、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书制作及其他费用支出。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
办公费6.02万元;
水费0.15万元;
电费22.21万元;
邮电费15万元;
物业管理费30.09万元;
租赁费155.41万元;
劳务费7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行维护和保证金账户清理费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安排7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招投标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合同书》
项目内容:用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维护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
维护费50万元;
劳务费27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及三年规划及办公设备购置312.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12.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信息化战略发展纲要(2016-2020)》;《国家“十二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35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17〕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7〕451号);《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三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六政办〔2016〕7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6〕66号);《六安市本级电子政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7〕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政务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7〕25号)
项目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统一数据中心平台、信息安全、运维服务、移动平台、数据分析挖掘展示等方面。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97.4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扶贫工作队交通补助和窗口人员补贴7.4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安排7.4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扶贫政策规定和市领导批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比照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享受窗口补贴”。
项目内容:扶贫工作队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
其他队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