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和《评标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和《评标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从印发之日起,凡在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应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1、《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
2、《评标室管理规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
1、在开标会前半小时,招标人在市招投标中心监控室通过随机抽取系统抽取评标专家。
2、抽取评标专家时必须有招标人代表、招投标监管人员同时在场,招标人代表负责抽取,招投标监管人员负责监督。
3、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按顺序通知被抽取的评标专家,对不能出席评标会的评标专家,应在抽取通知单上注明原因。
4、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时,应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抽取,直到满足需要为止。
5、参加评标活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委)再次参加评标活动应为5次以后,5次之内(含5次)不得重复参加评标活动。
6、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委)组成人数为5人;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委)组成人数为7人。
7、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1/3。
8、抽取专家工作完成后,在场人员均应在《评委会组成人员通知书》签字。
9、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区后,参与抽取人员方可离开抽取室。
10、抽取活动结束前,抽取室所有人员一律关闭各种通讯工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对外联络。
评标区管理制度
一、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招投标监管人员、招投标中心见证服务人员方可进入评标区,其他人员在评标期间,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二、专家评委凭指纹触摸进入评标区,业主评委凭证由招投标中心见证服务人员通过指纹触摸送入评标室,招投标监管人员和招投标中心见证服务人员应获得授权后,凭证通过指纹触摸进入评标区。
三、进入评标区的所有人员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手机及其他通讯器材一律关机并放入电子存包柜。
四、进入评标区的任何人,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任何人不得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责任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举报,监管人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
六、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需要进行询标,应通过对讲系统询问有关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
七、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标书的评审情况,不得在评标用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评标结束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进入评标区的其它人员在评标活动结束前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招投标监管人员的同意,在当次评标活动结束前不得再次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