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7-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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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招投标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科室在报送拟制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政风行风在线、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要根据公众需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市招投标网是全市招投标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抓紧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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