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 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管局发布时间:2025-03-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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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科室 完成时间
一、聚焦“制度+技术”,推进交易专业化数字化发展
1 完善制度规则。 全面梳理研究各项交易、服务、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我市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制度、规则、标准体系。落实“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并工作。 法制科 2025年12月底前
2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科学合理设置评分办法。 法制科 持续推进
3 指导招标采购人结合项目特点,精准选用与项目相适应的评标办法。 法制科 2025年6月底前
4 强化招标人管理。 引导招标采购人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招标采购需求,优化招标采购方案,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交易督查科 2025年6月底前
交易备案一科
5 规范招标采购人代表评标评审行为。 法制科 2025年10月底前
6 建立健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评标报告审核机制,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错误的,应当要求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 交易督查科 2025年10月底前
7 稳妥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完善机制规则,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法制科 持续推进
8 健全招标采购竞争机制。 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招标投标竞争机制,通过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依法分包、完善评标办法等方式,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交易备案二科
法制科
持续推进
9 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基础上,省国资委及各市国资委引导所属国有企业,建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三首”产品灵活采购机制,持续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支持力度。 交易备案二科
政府采购服务部
2025年10月底前
10 开展“人工智能+”行动。 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信息技术科 2025年3月底前
11 深化系统互联互通。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建筑工人管理服务系统(实名制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中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及履约情况。 信息技术科 2025年10月底前
二、聚焦“提质+赋能”,推进服务标准化多样化发展。
12 助推投资项目加速落地。 对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审批核准、行业主管等部门,加强对招标人在组织招标前的专业培训和政策宣导,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引导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实施招标活动。 交易备案一科 持续推进
13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提前对接、“容缺”受理、高效处理投诉等机制,推进省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资项目加速落地。 交易备案一科 持续推进
14 优化平台服务供给。 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互认。 信息技术科 2025年12月底前
15 深化见证与监管联动、评标工位及隔夜评标场所和设施保障、电子文件规范归档等服务。 局各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部 持续推进
16 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持续推行“中标贷”等惠企活动。 法制科
信息技术科
持续推进
17 创新数据治理应用。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评价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 信息技术科 持续推进
18 进一步健全交易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平台系统开发和外包服务商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信息技术科 持续推进
三、聚焦“责任+联动”,推进监管协同化智能化发展
19 常态化治理突出问题。 深入落实《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串通投标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引》,深化行、刑、纪监管协同贯通,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交易督查科 2025年10月底前
20 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规模标准的宣贯解读。 法制科
交易备案一科
持续推进
21 常态化开展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核查比对工作,严查以虚构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和“应招未招”“应进未进”等违法违规情形,涉及公职人员等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交易备案一科 2025年10月底前
22 强化全链条监管。 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特别是压实县级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 法制科 2025年5月底前
23 持续清理不合理限制。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规定,深入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局各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部 持续推进
24 常态化治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行为,健全完善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 法制科
交易备案一科
2025年10月底前
交易督查科
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25 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交易备案二科 2025年12月底前
26 动态开展招标文件抽查,每周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数的 30%,鼓励全量检查,及时纠正有违公平竞争的做法,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公职人员等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交易备案一科 2025年12月底前
27 深化合同履约监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开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及时公开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班子关键成员变更信息,深化履约现场与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压实项目单位合同履约环节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合同履约环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巩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交易督查科 2025年10月底前
28 完善代理机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谁委托、谁评价”“谁监管、谁评价”“一项目一评价”机制,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代理项目多次出现异议投诉的代理机构,动态更新公开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评价情况,鼓励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交易督查科 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9 集中公开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将治理招标代理领域违规收费行为纳入价格执法重点。 交易督查科 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0 强化专家动态管理。 严格执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严格落实专家抽取专业设置等规定。 交易督查科 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1 落实国家评标专家库共享、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准,健全专家库管理系统、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和专家培训考试系统,完善常态化“双盲”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提升评标评审质量效益。 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
交易备案一科
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2 推行电子化方式结算支付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 信息技术科 2025年12月底前
33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探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投标承诺、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的运用。 法制科 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4 17.探索纠纷多元化解。 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等方式,发挥事前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作用,推动招标投标纠纷事前化解。 交易督查科 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聚焦“保障+激励”,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35 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课题研究”“大讲堂”“大比武”以及走访学习、经验交流,加强对各级各有关行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 办公室 2025年10月底前
36 激励改革创新。 支持“小切口、多方位、全领域”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坚持“改进完善也是创新”原则,正向激励各地“比学赶超”,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性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动态宣传展示本地区本行业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创新成果。 办公室 2025年12月底前
37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办公室 持续推进
38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廉洁交易的生命线。 办公室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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