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为不断开创六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聚焦“制度+技术”,推进交易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一)完善制度规则。全面梳理研究各项交易、服务、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我市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制度、规则、标准体系。落实“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科学合理设置评分办法。指导招标采购人结合项目特点,精准选用与项目相适应的评标办法。
(二)强化招标人管理。引导招标采购人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招标采购需求,优化招标采购方案。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招标文件提前公示。规范招标采购人代表评标评审行为。建立健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评标报告审核机制,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错误的,应当要求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稳妥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健全招标采购竞争机制。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依法分包、完善评标办法等方式,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引导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建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三首”产品灵活采购机制,持续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支持力度。
(四)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Deepseek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场景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五)深化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建筑工人管理服务系统(实名制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中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及履约情况。
二、聚焦“提质+赋能”,推进服务标准化多样化发展
(六)助推投资项目加速落地。对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审批核准、行业主管等部门。加强对招标人在组织招标前的专业培训和政策宣导,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引导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实施招标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提前对接、“容缺”受理、高效处理投诉等机制,推进市县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
(七)优化平台服务供给。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根据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项目建设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工作、深化见证与监管联动、评标工位及隔夜评标场所和设施保障、电子文件规范归档等服务,推进见证系统与皖政通移动端的对接。实现交易中心见证业务掌上办。全面推广以申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持续推行“中标贷”等惠企活动。
(八)创新数据治理应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评价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进一步健全交易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平台系统开发和外包服务商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三、聚焦“责任+联动”,推进监管智能化协同化发展
(九)常态化治理突出问题。深入落实《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串通投标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引》,深化行、刑纪监管协同贯通,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规模标准的宣贯解读。常态化开展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核查比对工作,严查以虚构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和“应招未招”“应进未进”等违法违规情形,涉及公职人员等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十)强化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特别是压实县、区级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
(十一)持续清理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规定,深入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常态化治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行为,健全完善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动态开展招标文件抽查,每周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鼓励全量检查,及时纠正有违公平竞争的做法,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公职人员等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十二)深化合同履约监管。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开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及时公开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班子关键成员变更信息,深化履约现场与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压实项目单位合同履约环节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合同履约环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巩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十三)完善代理机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谁委托、谁评价”“谁监管、谁评价”“一项目一评价”机制,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代理项目多次出现异议投诉的代理机构。动态更新公开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评价情况,鼓励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治理招标代理领域违规收费行为纳入价格执法重点。
(十四)强化专家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严格落实专家抽取专业设置等规定。落实国家评标专家库共享、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准。完善常态化“双盲”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打分监测+电子横向暗标评审”,提升评标评审质量效益。推行电子化方式结算支付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
(十五)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探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投标承诺、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的运用。
(十六)探索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等方式,发挥事前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作用,推动招标投标纠纷事前化解。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内部工作规程,确保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公平高效。
四、聚焦“保障+激励”,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十七)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积极参加省公共资源交易“课题研究”“大讲堂”“大比武”,采取走访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有关行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
(十八)激励改革创新。支持“小切口、多方位、全领域”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坚持“改进完善也是创新”原则,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性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动态宣传展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创新成果。
(十九)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廉洁交易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