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管局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的说明
六安市公管局2024年共印发2份规范性文件,一份是《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一份是《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程序开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目录》的具体程序开展情况:
2023年12月,市公管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皖财购〔2023〕1127号),经局相关业务科室讨论研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2022年版)》的基础上起草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7日,我局向各县区公管局、交易中心发函征求意见;2024年1月9日,我局通过OA系统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12家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4日,通过网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30日;2024年1月17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上报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2024年1月18日,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3月28日,市公管局再次就《目录》内容向11家市直单位和7个县区公管部门征求意见;2024年3月29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年3月31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二、关于《办法》的具体程序开展情况:
2024年2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总结借鉴其它地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公共资源工作实际,并组织各县区公管局、交易中心及局各科室开展了研讨,形成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7日,我局向各县区公管局、交易中心发函征求意见;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10日,通过网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30日;2024年7月4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通过OA系统向12家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7月17日根据反馈意见,组织研究和讨论进行修改;2024年8月26日通过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