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巡检检测及竣(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4-29 00:00
字号:

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巡检检测及竣(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115号-1

二、项目名称: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巡检检测及竣(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第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2号楼负一层至8层及15层

成交金额:柒拾伍万捌仟元整(7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巡检检测及竣(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第1包

服务范围:六安市2024年公路建设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及综合督查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有关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规范、操作规程等。

服务时间:交工质量核验及综合督查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满一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孙方昉、刘鼎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1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3.73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联系电话:0564-5150911。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处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564-395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4楼D座

联系方式:0564-3955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64-39553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4年4月29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