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以凤的通报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5-09-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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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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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赵以凤

主体类型:

自然人

主体角色:

采购代理

处理文件号:

国资〔2025〕44 号

处罚执行部门:

霍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依据:

根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六公管委办〔2023〕2号)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第11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本次日常考评扣10分。

限制的行为:

其他

来源区划:

霍邱县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2025-09-12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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