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通报
主体代码: | ********* | 主体名称: | 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体类型: | 法人 | 主体角色: | 招标代理 |
处理文件号: | 霍公管〔2024〕18号 | 处罚执行部门: |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的通知》(六公管委办〔2023〕2号)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按照《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第15条的考评标准 | 处罚结果: | 给予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常考评扣10分处理 |
限制的行为: | 其他 | 来源区划: | 霍山县 |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 2024-12-30 |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 2024-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