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玮炜的通报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3-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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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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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胡玮炜

主体类型:

自然人

主体角色:

专家

处理文件号:

裕公管〔2024〕7号

处罚执行部门: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目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扣20分的处理,并予以通报。

限制的行为:

禁止参加评标活动

来源区划:

裕安区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2024-03-29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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