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寨县“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ZJR-CG-202510
二、合同名称:2025年金寨县“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JZJR-CG-202510
四、项目名称:2025年金寨县“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寨县知识产权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亚夏汽车城20栋
联系方式:0564-7336398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公信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德正堂行政楼3-4楼
联系方式:0564-32226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金寨县“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真实、客观、有效,供应商必须结合农产品上市时间实地走访、实地取样,包括分期、分批、分时多次实地取样,检样与备样均由供应商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封存、保管。
2、供应商在收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反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农业农村局,原则上在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全部有效的检验检测及项目分析评估报告。
3、检测全程需通过“农检宝”“农监宝”等小程序录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指挥调度系统。
4、监测总体问题发现率不得低于0.7%(其中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不得低于0.8%)。
5、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质量管控,随机对检测结果抽取3%以内的已检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由采购人确定;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文件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采购人临时增加少量数量的检测品种和检测项目,供应商须无条件且无偿提供检测服务。
7、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人伤物损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700000.00元
合同金额:7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金寨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