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管局发布时间:2016-0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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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局本级和 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市招投标中心,副县级。人员情况如下表:

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部门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行政单位

参公单位

全额事业

差补事业

自收自支事业

 
 

编 制 数

28

6 

 

22 

 

 

 

在职人数

24

5 

 

19 

 

 

 

其中:在岗人数

24

5 

 

14

 

5 

 

离退休人数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2

 

 

2 

 

 

 

员额内编外聘用人员

6

 

 

 

 

 

 

退 职

             

遗 属

             

独生子女

20

           

(二)主要职责

根据六编[2006]61号文规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审核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方式,对此活动及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备案,对交易后合同的鉴定和履行结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备案。

4、建立并管理各类评标专家库,建立中介机构、供应商备选库,建立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参加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

5、受理有关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6、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行托管并对缴存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7、对市招投标中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市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制度;

2、负责维护招投标中心的市场秩序,协助职能部门监督交易双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投标活动提供见证服务并全过程进行市场监督;

3、负责收集、审核、发布各类招投标交易信息;

4、负责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活动、监管提供场所和服务;

5、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6、受政府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组织招投标交易活动;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各类评委专家库,承担专家库专家的随机抽取工作。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新建标准规范、职能全面、设施先进的能够满足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需求的招投标交易场所。

2、推动招投标综合执法权统一授予改革进程。

3、加强制度建设力度。

4、加大监督督查力度。

5、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6、加强自身建设。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组织收入425万元,较2014年增加 425万元。

其中:事业性收入(收费项目)210万元,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招投标中心并入招管局。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215万元,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要求。

部门可支配收入346.73万元,较2014年增加346.73元。

其中:事业性收入(收费项目)166万元,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招投标中心并入招管局。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180.73万元,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要求。

 

(二)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08.28万元,较2014年增加330.0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32.28万元,支出增135.09元,原因是:市招投标中心并入招管局增加20名工作人员;

项目支出 276万元,支出增加195万元,原因是:增加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

2、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5年安排基本支出 232.2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96.25万元;津贴补贴16.95万元;奖金0.82万元;社会保障1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综合定额19.8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福利支出0.12万元;退休费用7.82万元;医疗费用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6万元。

3、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5年安排项目支出276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支出276万元

A:办案、查案项目12万元,主要依据单位职能要求,用途对招投标活动中投诉,举报及各种违规违法和弄虚作假现象查处所需费用,测算标准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12万元。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实现单位职能要求,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

B:招投标信息维护和招投标业务成本项目60万元,主要依据单位职能要求,收集、审核、发布各类招标交易信息,招投标业务和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用途,测算标准办公费2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60万元,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实现单位职能需要。

C: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项目204万元,主要依据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件,用途实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建设。测算标准为办公设备购置119万元,专用设备3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支出15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50万元。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实现电子化交易。

三、201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4万元,主要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资金来源:其他拨款204万元。

四、2015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安排资产购置预算204万元,主要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 。资金来源:其他拨款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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