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启动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管局发布时间:2018-12-0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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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背景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正式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历届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招标投标领域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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