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4-2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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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或提请本级政府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贯彻执行。

(二)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三)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实施监督。

(四)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招标(出让、挂牌、拍卖)、投标(竞买)、定标(成交)等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调查处理;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底价)、串通招标(出让)、串通投标(竞买)、歧视排斥投标(竞买)、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等。

(五)负责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一体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等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行为。

(六)负责评标(评审)委员会组建的监督,监督评委的选取,监督评委的评审活动,对评委评审行为进行现场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七)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易环节信用档案的建立;监督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落实。

(八)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代理交易行为的监督。

(九)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缴存和退还情况实施监督。

(十)协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交易合同履行等交易后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在交易环节应用监督检查结果。

(十一)指导、监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服务机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电、印章管理、会议会务、机要保密、财务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综治、双拥、后勤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一体化推进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任务督办、目标管理考核、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管理、作风效能、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交易规则、制度的起草、审核及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编制与修订。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起草和推行招标(交易)文件示范文本(交易规则)工作,负责对各交易主体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投诉处理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等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的缴存和退还情况实施监督,负责评标专家申报资料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组织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政策研究等工作。

(三)交易备案一科。负责对工程建设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招标(交易)文件示范文本工作(交易规则)的实施。负责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实施备案监督,监督信用信息在相关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落实。负责推进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数据上传和交易数据统计分析运用工作。负责相关交易项目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等。

(四)交易备案二科。负责对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医疗药品器械采购、特许经营权等招标(交易)文件示范文本工作(交易规则)的实施。负责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实施备案监督,监督相关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落实。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采购、医疗药品器械采购、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传和交易数据统计分析运用工作。负责相关交易项目综合评价工作等。

(五)交易督查科。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负责评标(评审)委员会组建的监督,监督评委的选取,监督评委的评审活动,对评委评审行为进行现场监督、考核,负责依法受理和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易环节信用档案的建立,记录和披露各交易主体信用行为,协同交易项目实施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交易合同履行等交易后事项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中介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业行为的登记和管理。负责交易活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行为等。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调整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四、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0

网址:http://ggj.luan.gov.cn/

电话:0564-5150904、0564-5150907

负责人: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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